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进度通报

发布者:sqsy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照要求完成国家资助系统信息录入等工作。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共363人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每人1650元。

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说明

0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籍退役士兵大学生(包括退役复学生、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及专升本中退役学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在籍生,三是有退役证

02资助标准

按每人每学期1650元标准发放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

03申请要求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不能兼得。学生当年不可重复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温馨提示:

本次发放范围为符合条件的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籍在校生且截止到2024年6月已录入国家资助系统的退役士兵,未录入国家资助系统的学生不在此次发放范围内,具体情况请及时查看书院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0373-7355800。